释法成(一○七一~一一二八),俗姓潘,秀州嘉兴(今属浙江)人。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徽宗大观元年(一一○七)传法香山,政和二年(一一一二),住持汴京净因禅院,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晚归广法禅院。为青原下十二世,芙蓉道楷禅师法嗣。高宗建炎二年卒,年五十八。事见《北山集》卷三二《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五、《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今录诗八首。
立部伎,鼓笛諠。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太常部伎有等级,堂上者坐堂下立。
堂上坐部笙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鸣。笙歌一声众侧耳,鼓笛万曲无人听。
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击鼓吹笙和杂戏。
立部又退何所任,始就乐悬操雅音。雅音替坏一至此,长令尔辈调宫徵。
圆丘后土郊祀时,言将此乐感神祇。欲望凤来百兽舞,何异北辕将适楚。
工师愚贱安足云,太常三卿尔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