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1889)江苏江宁人,字振庵,别字梅村,晚号悔翁、无不悔翁。幼时家贫习商,后乃力学。道光二十年举人。咸丰初,因太平军入南京,逃至安徽绩溪,授徒为生。后充鄂抚胡林翼幕宾,谋划镇压太平军。所撰《乙丙日记》,述太平天国典制,颇具史料价值。晚年授国子监助教衔。学术初以三礼为主,作《礼服记》等。后治舆地,补赵一清、戴震注《水经注》,释以当时地名。另有《南北史补志》、《汉志志疑》、《江宁府志》、《同治上江二县志》及《汪梅村诗文集》等。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