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1889)江苏江宁人,字振庵,别字梅村,晚号悔翁、无不悔翁。幼时家贫习商,后乃力学。道光二十年举人。咸丰初,因太平军入南京,逃至安徽绩溪,授徒为生。后充鄂抚胡林翼幕宾,谋划镇压太平军。所撰《乙丙日记》,述太平天国典制,颇具史料价值。晚年授国子监助教衔。学术初以三礼为主,作《礼服记》等。后治舆地,补赵一清、戴震注《水经注》,释以当时地名。另有《南北史补志》、《汉志志疑》、《江宁府志》、《同治上江二县志》及《汪梅村诗文集》等。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