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清 (1623---1697),字渊公,号瞿山,安徽宣城人。生于明熹宗天启三年(1623年),卒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顺治十一年(1654年)举人,考授内阁中书,与石涛交往友善,相互切磋画艺。石涛早期的山水,受到他的一定影响,而他晚年画黄山,又受石涛的影响。所以石涛与梅清,皆有“黄山派”巨子的誉称。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