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英(1811~1869),字硕芝,又字实之,号迂谷,清淡水厅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少时受业于庠生黄德辉、举人陈六山、拔贡郑用鉴及其长兄陈维藻。道光二十五年(1845)任福建闽县教谕;咸丰元年(1851),台湾道徐宗干举为孝廉方正;咸丰九年(1859)乡试中举,授内阁中书。回籍后掌教于仰山、学海两书院。同治元年(1862),戴万生起事,因助饷捐得四品头衔,并获赏戴花翎。晚年建读书之处于剑潭畔,名曰「太古巢」,著有《乡党质疑》、《偷闲录》、《太古巢联集》等。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