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南吕】金字经
卢挚 〔元代〕
海棠春·已未清明对海棠有赋
吴潜 〔宋代〕
玉楼春·今年花事垂垂过
王国维 〔近现代〕
浣溪沙·宿醉离愁慢髻鬟
韩偓 〔唐代〕
菩萨蛮·玉纤弹处真珠落
温庭筠 〔唐代〕
女冠子·含娇含笑
蝶恋花·戊申元日立春席间作
辛弃疾 〔宋代〕
蛮绣衾
陈允平 〔宋代〕
念奴娇(次刘周翰韵)
姚述尧 〔宋代〕
雨中花(武康秋雨池上)
毛滂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