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繇(841年-912年),字为宪,池州(今属安徽)人(唐才子传作江南人,此从唐诗纪事)。晚唐诗人,“咸通十哲”之一。家贫,工吟咏,时号为“诗禅”。与段成式友善。咸通十三年(公元872年)举进士及第。调福昌县尉,迁建德令。后辟襄阳徐商幕府,检校御史中丞。著有诗集《唐才子传》传世。《全唐诗》收有繇诗一卷共22首。
西施越溪女,明艳光云海。未入吴王宫殿时,浣纱古石今犹在。
桃李新开映古查,菖蒲犹短出平沙。昔时红粉照流水,今日青苔覆落花。
君去西秦适东越,碧山青江几超忽。若到天涯思故人,浣纱石上窥明月。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