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一一六○~一二三二),字子云,天台(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二)进士,调同安簿,移安福尉。十二年,知彭泽县。宁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通判建康府。六年,提辖行在榷货务都茶场(《景定建康志》卷二四)。历通判温州,知建昌军(《嘉定赤城志》卷三三)、信州。理宗绍定五年卒,年七十三。事见《永乐大典》卷三一五六《提举崇禧观知郡陈公墓志铭》。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