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谷(九○四~九七一),字秀实,邠州新平(今陕西彬县)人。本姓唐,避晋高祖石敬瑭讳改。仕后晋、后汉、后周,累官兵部、吏部侍郎。宋太祖建隆二年(九六一),转礼部尚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翰林承旨。乾德二年(九六四),判吏部铨兼知贡举。累加刑部、户部尚书。开宝三年十二月庚午卒(同上书卷一一),年六十八。《宋史》卷二六九有传。今录诗三首。
臣闻物有同类而殊能者,故力称乌获,捷言庆忌,勇期贲、育。臣之愚,窃以为人诚有之,兽亦宜然。今陛下好陵阻险,射猛兽,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犯属车之清尘,舆不及还辕,人不暇施巧,虽有乌获、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枝尽为难矣。是胡越起于毂下,而羌夷接轸也,岂不殆哉!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
且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驰,犹时有衔橛之变。况乎涉丰草,骋丘虚,前有利兽之乐,而内无存变之意,其为害也不难矣。夫轻万乘之重不以为安,乐出万有一危之途以为娱,臣窃为陛下不取。
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故鄙谚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此言虽小,可以喻大。臣愿陛下留意幸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