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之〔宋代〕
朱明之
朱明之,字昌叔,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王安石妹婿。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清嘉庆《扬州府志》卷三九)。官著作佐郎,进崇文院校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九)。曾知秀州,迁两浙监司(同上书卷二七八、三五五)。官至大理少卿。事见《王荆公诗注》卷三《寄朱昌叔》注。今录诗六首。
玉楼春 其七 用韵呈仲洽
辛弃疾 〔宋代〕
狂歌击碎村醪
画蛇添足
刘向 〔两汉〕
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
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
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惜芳春·秋望
乔吉 〔元代〕
【中吕】红绣鞋_东村醉西村
贯云石 〔元代〕
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
晏殊 〔宋代〕
醉落魄·咏鹰
陈维崧 〔清代〕
莺啼序(吴江长桥)
黄公绍 〔宋代〕
乌夜啼·春思
赵令畤 〔宋代〕
蝶恋花·梦入江南烟水路
晏几道 〔宋代〕
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
王安石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