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8—1839)清湖南安化人,字子霖,号云汀。嘉庆七年进士。授编修。迁御史、给事中。出为川东道,治行称四川第一。嘉、道间,历安徽布政使、巡抚,清查库款,理清三十余年积累纠葛。治荒政,创辑《安徽通志》。道光五年,调江苏。时洪泽湖决,运道梗阻,澍办理海运,亲赴上海雇船而成之。十年,任两江总督。与巡抚林则徐疏浚江南河流,号为数十年之利。又陈两淮盐政积弊,推行票盐,减价敌私,颇有成效。卒谥文毅。有《印心石屋诗文集、奏议》、《蜀輶日记》、《陶渊明集辑注》等。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