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人衔白玉杯,马纵黄金辔。帘栊燕影闲,院落莺声碎。酒瓮浸玻璃,睡帐揭
金泥。醉写评花句,梦随芳草池。别离,天远书难寄。芳菲,红残春又归。 题情
春闲芍药瓶,尘淡菱花镜。香消翡翠炉,扇冷犀红柄。终日倚山屏,无意理
银筝。独坐愁偏甚,孤眠睡不成。长更,月冷鸳衾剩。愁凝,最无情窗下灯。 叹世
高阳酒更酡,栗里诗难和。风清弦管声,月淡珠玑唾。青镜苦消磨,白发尽
婆娑。门外桑榆景,庭前荆棘科。蹉跎,白日空闲过。风波,浮生无奈何。春花
闻杜鹃,秋月看归燕。人情薄似云,风景疾如箭,留下买花钱,趱入种桑园。茅
苫三间厦,秧肥数顷田。床边,放一册冷淡渊明传。窗前,抄几联清新杜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