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釴(1495年-1534年),字举之,号少石子。浙江鄞县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杨维聪榜进士第二人。授翰林编修。嘉靖初年,“大礼”议起,陆釴以忤当权者被贬为湖广佥事,转山东副使督学政。当时,山东无通志,陆釴叹道:“周公孔子,百世之师,六经斯文之祖,泰山五岳之宗,此一方文献,而天下古今事备焉,志奚可废。”乃编辑成书。而陆釴由此患病去世。陆釴他锐志问学,尽览经史百家,为文奥衍宏畅,诗则温醇而典婉,有晋唐之风。著有《少石子集》十三卷等。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