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汝鐩(1172-1246),字明翁,号野谷,袁州(今江西宜春)人。宋太宗八世孙。宁宗嘉泰二年进士。祖父不倦,官少师;父善坚,户部尚书,娶忠文公孙女,家世显赫。理宗绍定二年(1229年)改知郴州,两次击退敌贼侵扰,俘获甚众。四年(1231年),转为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又改湖南宪漕,广南东路转运使,知安吉州,江东提刑,以刑部郎官召。理宗淳祐五年(1245年),出知温州,“以劳属疾”,次年六月辛未卒于任,年七十五岁,积阶中大夫,食邑三百户。八年(1248年)归葬袁州故里。赵汝鐩作为江湖诗派之一员,有《野谷诗稿》传世,存诗近三百首,于时颇负盛名。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