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1594)明湖北监利人,寄籍山东濮州李庄(今李进士堂镇),字伯承,号北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新喻知县,迁刑部郎中,改尚宝司丞,升少卿。降亳州同知,迁宁国府同知,以言官抨击罢。自负才名,多所傲睨。谙晓音律,尤妙琵琶。壮年罢官,优游林下,享文酒声伎之奉四十余年。中进士前,诗名已著。以出为外吏,故不在李攀龙等七子之列,晚年语此,每愤懑不已。有《读诗私记》、《江右诗稿》、《李氏山房诗选》。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
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
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皙后。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
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曰:“夫子何哂由也?”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