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及之(?~一二○九),字深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淳熙七年(一一八○)知袁州分宜县(明正德《袁州府志》卷六)。以荐除诸军审计,迁宗正簿。十五年,为拾遗。光宗受禅,除军器监、迁太常少卿,以言者罢。绍熙元年(一一九○)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以事贬知庐州。召除大理少卿。宁宗即位,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以谄事韩侂胄,嘉泰二年(一二○二)拜参知政事,进知枢密院兼参政。韩败,降两官,泉州居住。嘉定二年卒。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题情(四首)
一
云鬟雾鬓胜堆鸦,浅露金莲簌绛纱。不比等闲墙外花。骂你个俏冤家,一半儿难当一半儿耍。
二
碧纱窗外静无人,跪在床前忙要亲。骂了个负心回转身。虽是我话儿嗔,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
三
银台灯灭篆烟残,独入罗帏淹泪眼。乍孤眠好教人情兴懒。薄设设被儿单,一半儿温和一半儿寒。
四
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的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
东风花外小红楼,南浦山横眉黛愁。春寒不管花枝瘦,无情水自流。檐间燕
语娇柔,惊回幽梦,难寻旧游,落日帘钩。
吹箫声断更登楼,独自凭栏独自愁。斜阳绿惨红消瘦,长江日际流。百般娇
千种温柔,金缕曲新声低按,碧油车名园共游,绛绡裙罗袜如钩。 因观《花间集》作
香腮玉腻鬓蝉轻,翡翠钗梁碧燕横。新妆懒步红芳径,小重山空画屏。绣帘
风暖春醒,烟草粘飞絮,蛛丝落英,无限伤情。
歌姬赵氏,常为友人贾子正所亲,携之江上,有数月留。后予过邓,往来侑觞。感而赋此,俾即席歌之。
云鬟风鬓浅梳妆,取次樽前唱。比著当时□江上,减容光,故人别后应无恙。伤心留得,软金罗袖,犹带贾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