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1135)南剑州将乐人,字中立,号龟山。神宗熙宁九年进士。调官不赴。先后师事程颢、程颐,杜门不仕十年。历知浏阳、余杭、萧山,改荆州教授。金人攻汴京,坚论严为守备,除右谏议大夫;又反对割三镇以乞和,兼国子监祭酒。指斥蔡京蠹国害民,力辟王安石之学。高宗立,除工部侍郎。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专事著述讲学。卒谥文靖。与游酢、吕大临、谢良佐号为程门四先生,又与罗从彦、李侗等同列南剑三先生。其学术后被奉为程氏正宗。有《二程粹言》、《龟山先生语录》、《龟山集》。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