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绛(1012~1088),字子华,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第三子。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卒于哲宗元祐三年(1088)。宋仁宗(1023-1063)庆历二年(1042年)高中进士甲科第三名探花(榜眼是王珪,第四名是王安石),除太子中允、通判陈州。哲宗即位,改镇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封康国公。元祐二年(1087),以司空、检校太尉致仕。三年卒,年七十七。谥“献肃”。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