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皋(746年—805年9月13日),字城武。京兆万年(陕西西安)人。唐代中期名臣,韦元礼七世孙,韦贲之子,出身京兆韦氏,排行第二十三。代宗广德元年(763年)为建陵挽郎。大历初任华州参军,后历佐使府。德宗建中四年(783年)以功擢陇州节度使,兴元元年(784年)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贞元元年(785年),韦皋出任剑南节度使,在蜀二十一年,和南诏,拒吐蕃,累加至中书令、检校太尉,封南康郡王。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卒,年六十,赠太师,谥忠武。《全唐诗》存其诗三首。
得西山后八日,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又得钴鉧潭。西二十五步,当湍而浚者为鱼梁。梁之上有丘焉,生竹树。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者,殆不可数。其嵚然相累而下者,若牛马之饮于溪;其冲然角列而上者,若熊罴之登于山。
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问其主,曰:“唐氏之弃地,货而不售。”问其价,曰:“止四百。”余怜而售之。李深源、元克己时同游,皆大喜,出自意外。即更取器用,铲刈秽草,伐去恶木,烈火而焚之。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由其中以望,则山之高,云之浮,溪之流,鸟兽之遨游,举熙熙然回巧献技,以效兹丘之下。枕席而卧,则清泠之状与目谋,瀯瀯之声与耳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虽古好事之士,或未能至焉。
噫!以兹丘之胜,致之沣、镐、鄠、杜,则贵游之士争买者,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今弃是州也,农夫渔父,过而陋之,贾四百,连岁不能售。而我与深源、克己独喜得之,是其果有遭乎!书于石,所以贺兹丘之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