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凡大人之道有三:一曰正蒙难,二曰法授圣,三曰化及民。殷有仁人曰箕子,实具兹道以立于世,故孔子述六经之旨,尤殷勤焉。
当纣之时,大道悖乱,天威之动不能戒,圣人之言无所用。进死以并命,诚仁矣,无益吾祀,故不为。委身以存祀,诚仁矣,与亡吾国,故不忍。具是二道,有行之者矣。是用保其明哲,与之俯仰;晦是谟范,辱于囚奴;昏而无邪,隤而不息;故在易曰“箕子之明夷”,正蒙难也。及天命既改,生人以正,乃出大法,用为圣师。周人得以序彝伦而立大典;故在书曰“以箕子归作《洪范》”,法授圣也。及封朝鲜,推道训俗,惟德无陋,惟人无远,用广殷祀,俾夷为华,化及民也。率是大道,丛于厥躬,天地变化,我得其正,其大人欤?
呜乎!当其周时未至,殷祀未殄,比干已死,微子已去,向使纣恶未稔而自毙,武庚念乱以图存,国无其人,谁与兴理?是固人事之或然者也。然则先生隐忍而为此,其有志于斯乎?
唐某年,作庙汲郡,岁时致祀,嘉先生独列于易象,作是颂云:
蒙难以正,授圣以谟。宗祀用繁,夷民其苏。宪宪大人,显晦不渝。圣人之仁,道合隆污。明哲在躬,不陋为奴。冲让居礼,不盈称孤。高而无危,卑不可逾。非死非去,有怀故都。时诎而伸,卒为世模。易象是列,文王为徒。大明宣昭,崇祀式孚。古阙颂辞,继在后儒。
阳山,天下之穷处也。陆有丘陵之险,虎豹之虞。江流悍急,横波之石,廉利侔剑戟,舟上下失势,破碎沦溺者,往往有之。县廓无居民,官无丞尉,夹江荒茅篁竹之间,小吏十余家,皆鸟言夷面。始至,言语不通,画地为字,然后可告以出租赋,奉期约。是以宾客游从之士,无所为而至。愈待罪于斯,且半岁矣。
有区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挐舟而来。升自宾阶,仪观甚伟,坐与之语,文义卓然。庄周云:“逃空虚者,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况如斯人者,岂易得哉!入吾室,闻《诗》、《书》仁义之说,欣然喜,若有志于其间也。与之翳嘉林,坐石矶,投竿而渔,陶然以乐,若能遗外声利,而不厌乎贫贱也。岁之初吉,归拜其亲,酒壶既倾,序以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