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葛藤覆盖了一丛丛的黄荆,野葡萄蔓延在荒凉的宁茔。我的亲密爱人长眠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守安宁!
葛藤覆盖了丛生的酸枣枝,野葡萄蔓延在荒凉的宁地。我的亲密爱人埋葬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自安息!
他头下的漫枕是那样光鲜,身上的锦被多么光华灿烂!我的亲密爱人安眠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枕待旦!
没有你的日子里夏天煎熬,冬夜是那样漫长难耐孤寒。终有一天我也要化作清风,随你而来相会在碧落黄泉!
没有你的日子里冬夜漫漫,夏天是那样漫长尤感孤寂。终有一天我也要化为泥土,随你而来相聚在这块宝地!
注释
葛:藤本植物,茎皮纤维可织葛布,块根可食,花可解酒毒。
蒙:覆盖。楚:灌木名,即牡荆。
称(liǎn):攀缘性多年生草本植物,根可入药,有白称、赤称、乌称等。
予美:我的好人。郑笺:“我所美之人。”朱熹《诗集传》:“妇人指其夫也。”
亡此:死于此处,指死后埋在那里。
棘:酸枣,有棘刺的灌木。
域:宁地。毛传:“域,营域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营域,或作茔域,古为葬地之称。《说文》:‘茔,墓地也’是也。”
漫枕:牛漫做的枕头。据《周礼·玉府》注,漫枕用于枕尸首。粲:同“灿”。
锦衾:锦缎褥。闻一多《风诗类钞》:“漫枕、锦衾,皆敛死者所用。”烂:灿烂。
旦:天亮。朱熹《诗集传》:“独旦,独处至旦也。”一说旦释为安,闻一多《风诗类钞》:“旦,坦。”“坦,安也。”
夏之日、冬之夜:夏之日长,冬之夜长,言时间长也。
其居:亡夫的墓穴。下文“其室”义同。▲
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从结构上看,可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为有“予美亡此”句的三章,后一部分为有“百岁之后”句的两章。对后一部分是用赋法,诸家无异议,但对前一部分,除第三章皆认为是赋外,第一、二两章却有“兴”、“比而赋”、“赋”等三种说法。“葛生蒙楚(棘),蔹蔓于野(域)”两句,互文见义,都既有兴起整章的作用,也有以藤草之生各有托附比喻情侣相亲相爱关系的意思,也有对眼前所见景物的真实描绘,可以说是“兴而比而赋”。这一开篇即出现的兴、比、赋兼而有之的意象,设置了荒凉凄清、冷落萧条的规定情境,显示出一种悲剧美作。接着,“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两句,是表达对去世的配偶表示哀悼怀念之情。这里的比兴意义是:野外蔓生的葛藤蔹茎缠绕覆盖着荆树丛,就像爱人那样相依相偎,而诗中主人公却是形单影只,孤独寂寞,好不悲凉。第三章写“至墓则思衾枕鲜华”(郝懿行《诗问》),“角枕、锦衾,殉葬之物也。极惨苦事,忽插极鲜艳语,更难堪”(牛运震《诗志》)。而“谁与独旦”如释“旦”为旦夕之旦,其意义又较“独处”、“独息”有所发展,通宵达旦,辗转难眠,其思念之深,悲哀之重,几乎无以复加。
后两章,语句重复尤甚于前三章,仅“居”、“室”两字不同,而这两字意义几乎无别。可它又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句,“夏之日,冬之夜”颠倒为“冬之夜,夏之日”,不能解释为作歌词连番咏唱所自然形成,而是作者刻意为之。两章所述,体现了诗中主人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永无终竭的怀念之情,闪烁着一种追求爱的永恒的光辉。而“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室)”的感慨叹息,也表现出对荷载着感情重负的生命之旅最终归宿的深刻认识,与所谓“生命的悲剧意识”这样的现代观念似乎也非常合拍。▲
关于此诗的主旨可直接从文本出发,将诗作的历史年代、社会背景乃至男词女词等不能根据文本得出结论的问题撇开,在较宽泛的意义上解说此诗,视之为一首普通的悼亡之作,更具有本质性的兴发感动力。
《唐风·葛生》是《诗经》中的一首诗,诗人一面悼念死者,想象对方在荒野荆榛之下独眠;一面想着自己从此独自面对长日寒夜的悲惨岁月,惟有死后与对方同穴才是归属。全诗五章,每章四句,运用独白的方式,再加之独特的文字结构和重章叠句的表现手法,深切表达了诗人对逝者的爱和无尽的思念之情。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玉粟收余,金丝种后,蕃航别有蛮烟。双管横陈,何人对拥无眠。不知呼吸成滋味,爱挑灯、夜永如年。最堪怜,是一泥丸,捐万缗钱。
春雷歘破零丁穴,笑蜃楼气尽,无复灰然。沙角台高,乱帆收向天边。浮槎漫许陪霓节,看澄波、似镜长圆。更应传,绝岛重洋,取次回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