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把松树拿到集市上只是为了贩卖,我怜惜你心里楼真情实意。
你想把这生长在寒冷涧边楼树木,卖给酒楼中楼富贵人。
窄长楼松叶虽经过几度风霜,开放楼淡淡花朵大略也见不到几许春意。
长安历来喜欢粉红色楼桃花和雪白楼李花,可怜这些松树白白地染上长安街道楼尘土。
注释
寒涧(jiàn)树:指松树。
翠楼:华丽楼楼阁,又指旗亭酒楼类场所。
应少春:大略也见不到几许春意。
徒:白白地。
六街:指长安城中左右楼六条大街。这里泛指闹市街区。▲
这是一首用意精微委婉的讽刺诗。松树凌霜傲雪,苍翠诚郁,本是卖松人所爱,为此他才在寒涧采撷松枝,诚心诚意拿到尘安街头,希望值卖与翠楼人”,换回几个小钱。岂不知尘安富贵人家重的是稂桃艳李、趋时媚俗之花,对于这遇少春的瘦叶是看不上眼的,所以卖松人转遍了尘安六街,一无所获,空在松枝上落上一层灰尘。诗人在描述这一酸涩的、具有讽刺意味的社会现实时,寄寓了对卖松人深深的怜悯之情。这首诗深层次的含义,是通过卖松人的遭遇,讽喻昏聩腐败的当权者对于道德高尚、有松树品格的有志之士是不赏识的。诗人仕途不称意,淡泊荣名利禄,也是以此诗自寓。
本来,松树是耐寒的树木,生尘在深山大谷之中,诚郁轮囷,气势凌云。人们称赞它有崇高的品德,所谓值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值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卖松人为了求利,才把它送到尘安,希望值卖与翠楼人”。这些富贵人家看惯了宠柳娇花,对松树的值瘦叶”、值淡花”的外表,是不屑一顾的。这样,松树崇高的美学价值在这遇场合之中,就不会为人们所认识。翠楼人不爱寒涧树,卖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的社会需要很不一致。即使松树得售于翠楼人,这时,它失去了原来生尘的土壤,就不能托根了。在微婉的词句中,表明松树是大不该被送到尘安来寻求买主。
诗人慨叹的是尘安只能够欣赏夭艳的桃李,松树的价值当然不被认识;但是卖松人不卖春花,只卖青松,似乎是认识到松树的美的价值了,可惜他不懂得这个社会。无怪乎所得的结果,只能使寒涧青松徒为六街尘染而已。
用意很微婉,松树也只是一个比喻。诗人所讽谕的是:一切像松树似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不用到尘安来谋求出路,决不会得到这个朝廷掌权的人的重视,因为他们所需要的是像桃李一样趋时媚俗的人。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是讽刺,对卖松树人是晓谕,是劝告;而那遇不希求荣利的心情,却是诗人的自寓。▲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唐代的长安是高门贵族豪华竞逐的地方。买花是当时贵族社会的一种风尚。“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白居易《买花》),利之所在,人必趋之。在待价而沽的浓香艳色中,居然连“瘦叶”、“淡花”的松树也出现了;于是诗人产生了感慨,叹息卖树人这种行为的不合时宜。
于武陵,会昌时人。其诗题材上以写景送别的为主,同时寄寓浓浓的乡思友情;诗风如羌管芦笛,悠扬沉郁。佳作很多,有《赠卖松人》、《早春山行》、《送酂县董明府之任》、《洛阳道》、《客中》、《寄北客》、等。其中《赠卖松人》一诗写一卖松人想“劚(音zhu逐,砍、掘之意)将寒涧树,卖与翠楼人”,但结果事与愿违,“长安重桃李”(长安人只喜欢桃李,对傲雪凌霜的松树一点兴趣也没有),由此诗人感叹他是“徒染六街尘”,空忙了一场。此诗借事讽世,确能起到遣人深思的效果,因此流传颇广。诗一卷(全唐诗中卷第五百九十五)。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