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清门外春草青,背城曼衍趋郊坰。西山晓晴出苍翠,高下不断如连屏。
道傍巨冢乌鸟噪,寒食野祭遗膻腥。沟深路狭雪泥在,缓控瘦马仍竛竮。
行行山近寺始见,半空碧瓦浮晶荧。先朝营构天下冠,千门万户伴宫庭。
寺前对峙两飞阁,金铺射日开朱棂。截流累石作平地,修梁雄跨相纬经。
平台当前白玉座,刻镂精巧多殊形。常时御舟此游幸,清箫妙管鱼龙听。
沿堤万柳著新绿,未见蒲苇弥烟汀。凫飞鹭起渺空阔,使我清思凌沧溟。
游船两两棹歌起,亦有公子携娉婷。主僧说法据高座,撞钟击鼓声发霆。
欣然肃客道周历,顾瞻幻怪何神灵。后园小殿翳花木,绣帏香阁犹深扃。
坐陪方丈谈亹亹,伊蒲清供分馀馨。出门暄风掠人面,前趋复历岘与陉。
泉乾土劲草树少,祇有广塔高亭亭。香山兰若金源旧,犹馀大定残碑铭。
长松老桧见未有,涧水绕屋鸣清泠。扳危涉险剧喘汗,却下迅走谁能停。
班荆列坐杏花底,𣙆觞受此香雪零。日规渐隐半峰侧,酒行不尽双玉瓶。
众宾来醉有馀兴,惟我却饮嗟独醒。疾驱信马路已熟,遥见楼堞尘冥冥。
归来门巷木深黑,春云黯黮明疏星。广文官况淡于水,矧复聚散如浮萍。
玉泉颇恨不少住,客意更拟同扬舲。明朝清游堕梦境,拥书却坐槐阴厅。
吴师道(1283—1344),字正传,婺州兰溪县城隆礼坊人。生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卒年惠宗至正四年,年六十二岁。聪敏善记诵,诗文清丽。19岁诵宋儒真德秀遗书,乃致力理学研究,竭力排斥其他学说。元至治元年(1321)登进士第。授高邮县丞,主持兴筑漕渠以通运。因为官清正,被荐任国子助教,延祐间,为国子博士,六馆诸生皆以为得师。后再迁奉议大夫。以礼部郎中致仕,终于家。生平以道学自任,晚年益精于学,剖析精严。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