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人酒人尔从何处来,我欲与尔一饮三百杯。寰区斗大不堪容,我两入醉,直须上叩阊阖寻蓬莱。
我思酒人昔在青天上,气吐长虹光万丈。手援北斗天浆,天厨络绎供奇酿。
两轮化作琥珀光,白榆历历皆杯盎。吸尽银河乌鹊愁,黄姑渴死哀清秋。
酒人咄咄浑无赖,乘风且访昆仑丘。绿蛾深坐槐眉下,万树桃花覆樽斝。
穆满高歌刘彻吟,一见酒人皆大诧。双成长跽进三觞,大嚼绛雪吞元霜。
桃花如雨八骏叫,春风浩浩心飞扬。瑶池虽乐崦嵫促,阿母绮窗不堪宿。
愿假青鸟探瀛洲,列真酣饮多如簇。天下无不读书之神仙,亦无读书不饮酒之神仙。
神仙酒人化为一,相逢一笑皆陶然。陶然此醉堪千古,平原河朔安足数。
瑶羞琼爢贱如齑,苍龙可麟可脯。兴酣瞪目叫怪哉,海波清浅不盈杯。
排云忽复干帝座,撞钟伐鼓轰如雷。金茎倾倒沆瀣竭,披发大笑还归来。
是时酒人独身横行四天下,上天下天如龙马。百灵奔蹶海岳翻,所响无不披靡者。
真宰上诉天帝惊,冠剑廷议集公卿。今者酒人有罪罪不赦,不杀不可,杀之反成酒人名。
急敕酒人令断酒,酒人惶恐顿首奏陛下,臣有醉死无醒生。
帝顾巫阳笑扶酒人去,风驰雨骤,苍黄谪置楚州城。
酒人堕地颇狡狯,读书学剑皆雄快。白晰鬑鬑三十时,戏掇青紫如拾芥。
生平一饮富春渚,再饮鹦鹉湖。手版腰章束缚苦,半醒半醉聊枝梧。
谁知一朝乾坤忽翻覆,酒人发狂大叫还痛哭。胸中五岳自峨峨,眼底九州何蹙蹙。
头颅顿改瓮生尘,酒非酒兮人非人。椎卢破觚吾事毕,那计金陵十斛春。
还顾此时天醉地醉人皆醉,大夫独醒空憔悴。从来酒国少顽民,颂德称功等游戏。
不如大召天下酒徒,牛饮鳖饮兼囚饮,终日酩酊淋漓嬉笑怒骂聊快意。
请与酒人构一凌云烁日之高堂,以尧舜为酒帝,羲农为酒皇,淳于为酒霸,仲尼为酒王,陶潜李白坐两庑,糟坛余子蹲其傍。
门外醉乡风拂拂,门内酒泉流汤汤。幕天席地不知黄虞与魏晋,裸裎科跣日飞觞。
一斗五斗至百斗,延年益寿乐未央。请为尔更召西施歌,虞姬舞,荆卿击剑,祢生挝鼓,玉环飞燕传觥筹,周史秦宫奉罍甒。
与尔痛饮三万六千场,下视王侯将相皆粪土。但愿酒人一世二世传无穷,令千秋万岁酒氏之子孙,人人号尔酒盘古。
酒人闻此耳热复颜酡,我更仰天呜呜感慨多。即今万事不得意,神仙富贵两蹉跎。
酒人酒人当奈何,噫吁嘻!酒人酒人,吾今与尔当奈何,尔且楚舞吾楚歌。
(1611—1680)明末清初江南上元人,早年育于湘潭周氏,冒姓周,字景虞,号九烟。明崇祯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明亡不仕,自称黄人,字略似,号半非,别号圃庵、汰沃主人、笑苍道人。寄寓南浔马家巷。工诗文、书画、篆刻。康熙十九年端午节,在南浔投水自杀。著有《刍狗斋集》、《梦史》、《圃庵诗集》、《百家姓编》、《人天乐传奇》等。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