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光(657—711年),字廷炬,号龙湖。唐朝光州固始县人(今河南省固始县人)。漳州首任刺史。他是闽台地区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被奉为开漳圣王。陈元光将军自未弱冠之年即随父率众南下,直至殉职,始终坚守在闽戍地,长达四十二年;治闽有方,开科选才,任用贤士,招抚流亡,烧荒屯垦,兴办学校,劝民读书。号称“蛮荒”之地的闽南,经济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 陈元光成为促进中原文化与闽越文化融合的奠基者。陈元光去世后,被后世尊奉为“开漳圣王”。潮州诗萃》收录其排律诗三首,后人编有《龙湖集》48首,《全唐诗》及外编录其7首。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