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文忠公裴度(765年-839年4月21日),字中立,汉族,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东北)人。唐代中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裴度出身河东裴氏的东眷裴氏,为德宗贞元五年(789年)进士。宪宗时累迁司封员外郎、中书舍人、御史中丞,支持宪宗削藩。裴度在文学上主张“不诡其词而词自丽,不异其理而理自新”,反对古文写作上追求奇诡。他对文士多所提掖,时人莫不敬重。晚年留守东都时,与白居易、刘禹锡等借吟诗、饮酒、弹琴、书法以自娱自乐,为洛阳文事活动的中心人物。有文集二卷,《全唐文》及《全唐诗》等录其诗文。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