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游吴楚外,扬舲溯天风。名山浮紫翠,大江走蛟龙。
历览思超越,毛骨生冰雪。脱巾漉清湍,举手弄明月。
明月悬青铜,古人难再逢。牛渚委陈迹,峨眉敛愁容。
九华舞傞傞,窥见沧溟底。小孤立亭亭,徘徊女萝里。
流宕番湖湄,峰峦愈出奇。幽深搆楼阁,峭绝挂猿猕。
放意自陶写,援笔洒秋泚。神怪动窅冥,鱼鸟觉欣喜。
路逢丹丘生,来自赤霞城。麻姑后飞舄,子晋迭吹笙。
湖光潋滟开,云压蒲萄绿。狂引黄金罍,笑歌紫芝曲。
左蠡素相得,当湖忽见迎。扬澜平一掌,中有鼋鼍行。
振衣扳鹊巢,扪萝践苔石。厓气凌空青,松花坠阶白。
举首匡庐下,调笑烟霞间。屡会复屡往,今往几时还。
丛兰被路蹊,芳草萦涧谷。长飙和鸣鸐,迸泉惊饮鹿。
须臾面五老,邀我山之阳。授我长生诀,兼遗洞玄章。
问我从东来,迢遥泛鲸波。三山得无恙,十洲近如何。
傍招广成子,俯挹山中老。鲤鱼跃大江,鹓鸾下天沼。
待以青精饭,酌以白玉浆。乖龙左耳润,吠犬灵苗香。
渴乌渐敛翼,拭目增晚碧。朵朵金芙蓉,凭虚落胸臆。
西南挺奇异,江湖驰伟观。披披古兰若,丹灵耀巑岏。
尝闻远法师,坚坐东林下。还许陶渊明,共结白莲社。
又闻李太白,酷爱香炉峰。长安卸尘鞅,欲归巢云松。
往事既云远,顾我复来此。濯泉坐树阴,下洗巢由耳。
绿发双青瞳,采芳留我行。我行欲不行,月高猿夜声。
西山招我游,明日过湖水。笑隔南浦云,遥谢数君子。
汪广洋(? ~1379),江苏高邮人,字朝宗,明朝初年宰相,重臣。汉族。元末进士出身,通经能文,尤工诗,善隶书。朱元璋称赞其“处理机要,屡献忠谋”,将他比作张良、诸葛亮。年少时跟随太祖朱元璋起义反元,被朱元璋聘为元帅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受命参与常遇春军务。明朝建立后,先后担任山东行省、陕西参政、中书省左丞、广东行省参政、右丞相职务。受封忠勤伯。洪武十二年(1379年),因受胡惟庸毒死刘基案牵连,被朱元璋赐死。著有《凤池吟稿》、《淮南汪广洋朝宗先生凤池吟稿》。《明诗综》收其诗三十一首。
昔每闻长老追计平生同时亲故,或凋落已尽,或仅有存者。余年方四十,而懿亲戚属,亡多存寡;昵交密友,亦不半在。或所曾共游一涂,同宴一室,十年之外,索然已尽,以是哀思,哀可知矣,乃作赋曰:
伊天地之运流,纷升降而相袭。日望空以骏驱,节循虚而警立。嗟人生之短期,孰长年之能执,时飘忽其不再,老晼晚其将及。怼琼蕊之无征,恨朝霞之难挹。望汤谷以企予,惜此景之屡戢。
悲夫,川阅水以成川,水滔滔而日度。世阅人而为世,人冉冉而行暮。人何世而弗新,世何人之能故。野每春其必华,草无朝而遗露。经终古而常然,率品物其如素。譬日及之在条,恒虽尽而弗悟。虽不悟其可悲,心惆焉而自伤。亮造化之若兹,吾安取夫久长。
痛灵根之夙陨,怨具尔之多丧。悼堂构之颓瘁,悯城阙之丘荒。亲弥懿其已逝,交何戚而不忘。咨余命之方殆,何视天之芒芒。伤怀凄其多念,戚貌悴而鲜欢。幽情发而成绪,滞思叩而兴端,此世之无乐,咏在昔而为言。
居充堂而衍宇,行连驾而比轩。弥年时其讵几,夫何往而不残。或冥邈而既尽,或寥廓而仅半。信松茂而柏悦,嗟芝焚而蕙叹。苟性命之弗殊,岂同波而异澜,瞻前轨之既覆,知此路之良艰。启四体而深悼,惧兹形之将然。毒娱情而寡方,怨感目之多颜,谅多颜之感目,神何适而获怡。寻平生于响像,览前物而怀之。
步寒林以凄恻,玩春翘而有思,触万类以生悲,叹同节而异时,年弥往而念广,途薄暮而意迮。亲落落而日稀,友靡靡而愈索。顾旧要于遗存,得十一于千百。乐隤心其如忘,哀缘情而来宅。托末契于后生,余将老而为客。
然后弭节安怀,妙思天造,精浮神沧,忽在世表,悟大暮之同寐,何矜晚以怨早。指彼日之方除,岂兹情之足搅。感秋华于衰木,瘁零露于丰草。在殷忧而弗违,夫何云乎识道。将颐天地之大德,遗圣人之洪宝。解心累于末迹,聊优游以娱老。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