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桢(180―217),字公干,东汉末年东平宁阳(今山东宁阳县泗店镇古城村)人,东汉名士、诗人。他的祖父刘梁,官至尚书令,其人博学有才,警悟辩捷,以文学见贵。他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于诗歌、特别是五言诗创作方面,在当时负有盛名,后人以其与曹植并举,称为“曹刘”。如今存诗十五首,风格遒劲,语言质朴,重名于世,《赠从弟》三首为代表作,言简意明,平易通俗,长于比喻。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