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桷(1091~1154),字季壬,号无相居士,温州平阳(今属浙江)人。徽宗政和二年(1112)上舍登第,授冀州兵曹参军。宣和七年(一一二五)提点福建路刑狱。高宗绍兴元年(1131)主管江州太平观。四年,除太常少卿。五年,知泉州。六年,提点两浙西路刑狱。八年,迁福建路转运副使。十年,复召为太常少卿。十一年,除权礼部侍郎。十五年,知襄阳府,充京西南路安抚使。乞祠,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二十四年卒,年六十四。有文集十六卷,已佚。《宋史》卷三七七有传。今录诗二首。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