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净扫无风尘,天子下诏褒三仁。三仁何姓氏,一为寿同春,淡水县丞老幕宾。
丞亡摄官克复城,出兵剿贼死贼营。其一岭南客,国子生。
寓彰化,纠义民,其姓李氏乔基名。守鹿仔港有成绩,战牛马庄终殒身。
同时见此二义士,一弱女子尤绝伦。满姑年十七,父曰刘郡丞。
贼先执丞次胁姑,姑不受辱泣且嗔。蹈河不死骂益烈,白璧虽碎声铮铮。
是三人者微且轻,非将非吏非守臣。身虽死义,分甘沉沦。
幸遇天子大圣明,幽遐必瞩,名教是敦,曰此三人纵疏贱,磊落大节宜吊旌。
诏建祠宫,楹桷维新。有司岁时,祀以特牲。为问蚁贼起事辰,士民奔走,妇女被掠,何无一人能及此三人。
吁嗟乎,人人且有忠孝情,盍至三仁祠下一听天子命祀之恩纶。
(519—551)南朝梁南兰陵(今江苏常州)人,字世调,小字六真。梁武帝子。博学,善属文。武帝天监中,封邵陵王,出为宁远将军,累迁江州刺史,以西中郎将权摄南兖州刺史。坐事免官夺爵。大通元年复封爵,累迁扬州刺史。骄纵不法,侵渔百姓,免为庶人,旋又复爵。太清二年侯景之乱,率众讨景,败奔京口。后复入援,拜司空。大修器甲,将再讨侯景。萧绎(元帝)闻其强盛,忌之,遣将逼之。纶溃,奔汝南,为西魏军所破,不屈死。谥携。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
自余为僇人,居是州,恒惴栗。其隙也,则施施而行,漫漫而游。日与其徒上高山,入深林,穷回溪,幽泉怪石,无远不到。到则披草而坐,倾壶而醉。醉则更相枕以卧,卧而梦。意有所极,梦亦同趣。觉而起,起而归;以为凡是州之山水有异态者,皆我有也,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
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因坐法华西亭,望西山,始指异之。遂命仆人过湘江,缘染溪,斫榛莽,焚茅茷,穷山之高而止。攀援而登,箕踞而遨,则凡数州之土壤,皆在衽席之下。其高下之势,岈然洼然,若垤若穴,尺寸千里,攒蹙累积,莫得遁隐。萦青缭白,外与天际,四望如一。然后知是山之特立,不与培塿为类。悠悠乎与颢气俱,而莫得其涯;洋洋乎与造物者游,而不知其所穷。引觞满酌,颓然就醉,不知日之入。苍然暮色,自远而至,至无所见,而犹不欲归。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然后知吾向之未始游,游于是乎始。故为之文以志。是岁,元和四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