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侁〔宋代〕
鲜于侁
(1019—1087)宋阆州人,字子骏。仁宗景祐五年进士。为江陵右司理参军。神宗熙宁初,除利州路转运判官,升副使兼提举常平。时行新法,拒不散青苗钱,且捕械贪吏,不私姻戚。苏轼称其“上不害法,中不废亲,下不伤民”。徙京东西路转运使,所荐刘挚、李常等,多旧党知名者。元丰中知扬州,坐事罢。哲宗立,起为京东路转运使。后除集贤殿修撰,知陈州卒。精于经术,尤长于《楚辞》。有《诗传》、《易断》等。全宋诗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
白居易 〔唐代〕
三杯蓝尾酒,一楪胶牙饧。除却崔常侍,无人共我争。
大德歌·冬景
关汉卿 〔元代〕
清江引·秋居
吴西逸 〔元代〕
【商调】秦楼月
张可久 〔元代〕
画堂春·落红铺径水平池
秦观 〔宋代〕
水龙吟·春恨
陈亮 〔宋代〕
上行杯·草草离亭鞍马
孙光宪 〔五代〕
清平乐·朱颜渐老
白朴 〔元代〕
浣溪沙·闺情
李清照 〔宋代〕
好事近(早梅)
王炎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