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鶠(yǎn),元佑进士,任凤州(今陕西凤县东)司户参军、筠州(今江西高安)推官。宣和六年(1124)起用为宁化军(治所在今山西静乐北宁化)通判,召为殿中侍御史。宋钦宗即位,以谏官召用,上书论蔡京之奸时,曾论及当时的文禁:“若苏轼、黄庭坚之文章,范镇、沈括之杂说,悉以严刑重赏,禁其收藏。其苛锢多士,亦已密矣。”而此时北宋垂亡矣。他深知局势难以挽回,“每叹天下事不可为”(吕本中《师友杂志》),不久得挛疾而卒。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