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初,字太初,号青崖。元代宏州顺圣(今张家口阳原东城)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世祖至元初(约公元一二六四年)前后在世,年六十一岁。好读书,尤长于春秋;为文简,而有法。少辟中书省掾吏,亲老告归,隐居教授。中统起,为国史院编修寻擢监察御史,疏陈时政,多见赏纳。官至南台御史中丞。初著有《青崖集》五卷,《四库总目》非独以文章贵,又足补史阙。《元史》有传。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