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傍晚游玩西园,只为排遣心中愁绪。
弯曲的水池荡着波纹,成排树木开着红花。
树上有独自栖息的鸟,像怀春似地向我鸣叫。
提起衣襟想追赶唤我的朋友,路远又怎么去呢。
行走不定又无法离去,站在原地遥望友人身影。
忽然风起尘扬,天转瞬昏暗了。
返回独自一人的房内,托梦去传递我对友人的真诚。
老天不会不明人心的,还怕不能重逢吗?
注释
西园:即铜雀园,在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
冀:希望。写:通“泻”,泄也,除也。
素波:白色的水波。
列树:排列成行的树木。敷:陈,这里是开放的意思。丹荣:红花。
特栖:独栖。特,孤独。
怀春:春心萌动,故鸣而求偶。通常用为未婚女子对男子的思慕。
褰衽(qiānrèn):提起衣襟。
征:行。
伫(zhū)立:久立不动。
飚(biāo):旋风。
冥:昏暗。
精诚:至诚之意。
“人欲”二句:是说老天爷不会违背人的愿望,我们何必担心不能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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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王粲后归附于曹操之后的作品。在曹丕未立为太子之时,曹植以其文才颇受曹操赏识。利害所关,丕植两人植党羽,互相斗争。当时王粲为曹操僚属,官位很高,丕与植都想与他交好,王粲对曹植有较多同情,但又不想介入矛盾漩涡,因而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
关于此诗,旧说曾以为是酬答曹植。清代吴淇《六朝选诗定论》:“此诗与子建赠诗(按,指曹植《赠王粲》),不惟格调相同,且字句相类,如后人拟诗然。想亦答子建之诗。子建借水鸟为比,故先树后池;仲宣借树鸟为比,故先池后树。惟末四句是各人说话,一赠一答,本文自明。”此外,也有人认为这首诗是作者为怀念友人(不一定是曹植)或追求爱情而作。
此诗首句“日暮游西园”标出自己的行动,次句“冀写忧思情”标出自己的情感抒发,其余各句分头叙写此二者。诗人游园时见池边树上“特栖鸟,怀春向我鸣”,慨叹不能相从,于是表达一种哀怨之情,把作者对曹植深切思念又不敢同他公开交往的矛盾心情表达得十分精到。全诗写得深情绵邈,哀婉动人,而“正言若反”(《老子》)的结尾,更使作品显得深沉含蓄,韵味无穷。
诗从日暮游园,排解忧愁入手:日逼西山,红轮将坠,景色十分怡人;漫步西园,确是驱除白日操劳的好办法。但作者却不是为了观花赏景,而是为了排解“忧思”,而且他的“忧思”形成,大概已非一日,甚或到了难以排解的地步,所以一开头便把排忧的目的强调出来。这便等于暗示了事态的艰难、问题的性质绝不寻常。接下来两句是写园中景色。池水泛着微波,树上开着红花,看上去,一切多么美好。这是点出:环境、事态的表面,暂时是平静的。然而,严重的问题却在悄悄地发生:红花绿叶丛中,有一只“特栖鸟”,她向“我”倾注着怀春之情。这两句写得非常美丽、动人。在丛林密叶之中发现了一只孤独的小鸟,已很不容易,还听出它对自己倾注了怀春之情,就更不寻常。这表明作者对朋友有深入的了解与同情,也表明彼此情谊十分深厚。关系既然如此密切,作者自然要行动起来,回报相应的热情。
所以便有“褰衽欲从之”的举动,平常走路是用不着提起衣襟的,只在急促行走时才要“褰衽”,由此可见作者心情的激动和热烈。可惜事不由人:“路险不得征”,不是路遥、也不是路回,而是“路险”,这个“险”字充分地表示事态的严重性。联系到当时曹氏兄弟的激烈斗争,以上这些措词用字显然经过精心选择的。以下一连六句描写了当时自己的具体情状,反复地表明他的难过和激动:他明确地看到情势危险,无法接近,却不肯离开。他徘徊不定,处在绝望之中还要挣扎出点办法来。到实在无法可施之时,便久久地守望。直到日没西山,旋风扬起了沙尘、完全看不到对方影子了,才不得不带着失望回到卧室,希望以自己精诚能在梦中与对方相会。以上这些比喻,把作者的感人之情,动人之状,表达得淋漓尽致。最后两句,在无可奈何之中把希望寄托于“天不违人”,以此给对方也给自己一点点安慰。这种希望自然是渺茫的,不过,“何惧不合并”却显示了作者对前景充满信心。
这首诗把作者对曹植深切思念又不敢同他公开交往的矛盾心情表达得十分精到。这对认识历史人物事态的复杂性是有帮助的,同时还可以由此去了解作者怎样去感受和处理人生的种种复杂难题。除了特定的历史内涵之外,作为文学作品,还可以从中学习如何去表现复杂幽微的心态,并且去领悟古人的思考力度和深度。▲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