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十月九日,孟亨之置酒秋香亭。有双拒霜,独向君猷而开,坐客喜笑,以为非使君莫可当此花,故作是篇。
两两轻红半晕腮,依依独为使君回。若道使君无此意,何为,双花不向别人开。
但看低昂烟雨里,不已。劝君休诉十分杯。更问尊前狂副使。来岁。花开时节与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