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往年随故府吴兴公夜泊芜湖口今赴官西去再宿芜湖感旧伤怀因成十六韵
南指陵阳路,东流似昔年。重恩山未答,双鬓雪飘然。
数仞惭投迹,群公愧拍肩。驽骀蒙锦绣,尘土浴潺湲。
郭隗黄金峻,虞卿白璧鲜。貔貅环玉帐,鹦鹉破蛮笺。
极浦沈碑会,秋花落帽筵。旌旗明迥野,冠佩照神仙。
筹画言何补,优容道实全。讴谣人扑地,鸡犬树连天。
紫凤超如电,青襟散似烟。苍生未经济,坟草已芊绵。
往事惟沙月,孤灯但客船。岘山云影畔,棠叶水声前。
故国还归去,浮生亦可怜。高歌一曲泪,明日夕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