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烟波浩淼的碧波之上,有一条扬帆却又有人在划浆的渔船,船上有一个老翁正独坐垂钓。
身子一俯一仰地悠然自得,还乐呵呵地唱着渔歌,举目四望,只见皓月当头,秋色满江。
注释
一字诗:一种含有某种文字游戏成份的诗歌。“一”字笔画最少,可是经诗人巧妙安排,能化平淡为神奇。《一字诗》中用了多个“一”字,真是错落有致,含义不俗,有“独”、“一”、“满”、“全”等多种意思。每个“一”都具有鲜明的形象,写人状物,绘声绘色,很有诗情画意。
这首诗创作于清朝嘉庆年间,诗人陈沆去黄州赶赴只拔举人的乡试,求取功名。刚行至巴河岸边,不巧渡只刚刚离岸,只上早坐满了各乡秀才。陈沆恳求艄公行个方便,将只开回岸边,一道渡他过河。那艄公见站在岸边的是位文老彬彬的书生,便乐呵呵地说:“相公前往赶考,必是满腹文才。如果你能作一首包括十个‘一’字的七言绝句,老夫即刻拨转只头,渡你同往彼岸。如若不能,那就请相公耐心等待,待老夫先此只才子送往黄州,上岸再喝上二两老酒,慢慢过来接你。”陈沆一听急得直跺脚,忙说:“小生遵命,乞求贤翁先将渡只撑回头,我好赋诗,贤翁也好听得清楚,给予指点。”老艄公捋须微笑:“也好。”随即把只撑回岸边。陈沆一脚跨了上去。这时,恰好江心划过一条渔只,只见一个渔翁坐在只头,身边搁着一根钓竿,双手划着桨,身子一俯一仰地悠然自得,还乐呵呵地唱着渔歌。陈沆举目四望,见江心秋波,正随波荡漾。陈沆灵机一动,当即作了这首诗。
整首诗描写了在烟波浩淼的碧波之上,远远只见一渔舟荡浆而来,渔翁手持钓钩,钓得鱼来满心欢喜。真是碧空如洗,皓月当头,秋色满江。短短的四句诗有景有情,有声有色,有人物有动作,描绘出多彩多姿的垂钓的画面,充满诗情画意,令人回味无穷,百读不厌。▲
《一字诗》是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以简洁而优美的语言,描绘了一幅宁静的渔舟晚景。首联以极简的笔触勾勒出渔舟的轮廓,帆与桨的存在暗示了渔舟的动态;颔联凸显出渔翁与钓钩的孤独和唯一;颈联巧妙地运用动词“俯”和“仰”,形象地表现出渔翁在垂钓过程中的自然与轻松;尾联以江为背景,将明月和秋意融入其中。全诗构思巧妙,多次使用“一”字,使得诗文错落有致,意趣盎然。
陈沆(hàng)(1785~1826)著名诗人,文学家,清代古赋七大家之一,被魏源称为“一代文宗”。 原名学濂,字太初,号秋舫,室名简学斋,白石山馆。蕲水(今湖北浠水县)人。陈沆于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二十四年(1819)中进士一甲一名,其策论文章,气势雄浑,论述精辟,笔力奇健,授翰林院修撰,清道光二年(1822),任广东省大主考(学政),次年,任清礼部会试同考官。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陈沆卒年,《清史列传》记为道光六年(1826)。周锡恩撰《陈修撰沆传》则言年四十一,当为道光五年(1825)。后归葬于浠水县西调军山南麓。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