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过〔宋代〕
刘过
刘过(1154~1206)南宋文学家,字改之,号龙洲道人。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县)人,长于庐陵(今江西吉安),去世于江苏昆山,今其墓尚在。四次应举不中,流落江湖间,布衣终身。曾为陆游、辛弃疾所赏,亦与陈亮、岳珂友善。词风与辛弃疾相近,抒发抗金抱负狂逸俊致,与刘克庄、刘辰翁享有“辛派三刘”之誉,又与刘仙伦合称为“庐陵二布衣”。有《龙洲集》、《龙洲词》。
介之推不言禄
左丘明 〔先秦〕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地名)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臧僖伯谏观鱼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中吕】满庭芳_山中杂兴二
张可久 〔元代〕
春光好·蘋叶软
和凝 〔五代〕
小重山·端午
舒頔 〔元代〕
碧艾香蒲处处忙。谁家儿共女,庆端阳。细缠五色臂丝长。空惆怅,谁复吊沅湘。往事莫论量。千年忠义气,日星光。离骚读罢总堪伤。无人解,树转午阴凉。
浣溪沙·凤髻抛残秋草生
纳兰性德 〔清代〕
满庭芳(吉度)
胡浩然 〔唐代〕
万年欢(有感)
王质 〔唐代〕
贺新郎(童养合卺)
彭子翔 〔宋代〕
临江仙(落梅)
王炎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