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江边的枫叶刚刚经历过风霜火红似火,小岛边上的菊花也已经逐渐变得枯黄。
乘着小舟泛湖,直到太阳下山还没有尽兴,在这湘江、洞庭湖上我们忘却忧愁饮酒作诗,更显得情意悠长。
注释
渚(zhǔ):水中陆地,即小岛。
⑽三湘:指沅湘、潇湘、资湘,泛指湘江流域及洞庭湖地区。
五湖:此处指洞庭湖。
这组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贾至曾被贬谪到巴陵(今湖南岳阳)任司马。贾至贬谪岳州之时,正是李白长流夜郎之时。彼此相会巴陵,经常相聚在一起喝酒吟诗。在一个深秋的傍晚,贾至和李白、裴九驾轻舟一起泛游巴陵胜景——洞庭湖,写下了这三首诗。这是其第三首。
这首诗写诗人继续歌咏洞庭湖,写诗友们饶有兴趣地在秋风落叶中怀古论今。前两句“江畔枫叶初带霜,渚边菊花亦已黄”,俊逸清畅的情调中又充满忧伤和苍凉。
后两句“轻舟落日兴不尽,三湘五湖意何长”,说他们游兴正浓,虽然都觉得抑郁,但生活还是要继续。诗中表明,感受秋风之凉爽和秋叶之静美,忘却无尽烦恼和满怀忧愁,在湖光山色之间与旧友畅游,这才是珍惜现在、享受生活的积极人生态度。
诗人歌咏洞庭湖,即景抒情,吊古伤怀,寄托深而寓意长。全诗形象明朗,色彩鲜亮,章韵高亢,声调昂扬,和谐完美地表现了苍凉的情绪,可谓声情并茂。前人谓贾至“特工诗,俊逸之气,不减鲍照、庾信,调亦清畅,且多素辞,盖厌于漂流沦落者也”,这一评论相当中肯。这组诗的艺术特色正是充满俊逸之气和清畅之调。▲
贾至(718—772)字幼隣,唐代洛阳人,贾曾之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年五十五岁。擢明经第,为军父尉。安禄山乱,从唐玄宗幸蜀,知制诰,历中书舍人。时肃宗即位于灵武,玄宗令至作传位册文。至德中,将军王去荣坐事当诛,肃宗惜去荣材,诏贷死。至切谏,谓坏法当诛。广德初,为礼部侍郎,封信都县伯。后封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卒,谥文。至著有文集三十卷, 《唐才子传》有其传。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