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谷口郑子真,躬耕在岩石。高名动京师,天下皆籍籍。
斯人竟不起,云卧从所适。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
惟君家世者,偃息逢休明。谈天信浩荡,说剑纷纵横。
谢公不徒然,起来为苍生。秘书何寂寂,无乃羁豪英。
且复归碧山,安能恋金阙。旧宅樵渔地,蓬蒿已应没。
却顾女几峰,胡颜见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