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常年客居他乡,头发已渐了,独自一人坐船从桐庐回到钱塘。
天空的新月还很暗淡,那是因为西面落日的余晖还没有完全褪去。
钱塘江上强劲的风使江面波浪很急,远处龙山脚下人家的炊烟只能隐约看到。
时不时还能听见沙洲上的飞雁因为躲避人,一只只鸣叫着匆匆飞去。
注释
桐庐:今属浙江杭州市。
钱塘:今杭州。
渔浦:在今浙江萧山西南,其对岸即杭州的六和塔。
华发:花白的头发。
孤棹(zhào):孤舟。棹,本指摇船的用具,这里指船。
龙山:在杭州南,名卧龙山,为天目山分支。▲
潘阆一生之中居住在钱塘的时日较多,故视钱塘为第二故乡。这首五律是回归钱塘故里途中,为表达羁旅的惆怅和殷切的归心之情而作,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这首诗首联写自己长久客居外地,终于可清回到桐山。颔联从时间着笔,写傍晚舟中所见。颈联从经过的山水着笔,写归途景物。尾联写自己只听见雁声而未见雁鸟,与“岁暮”相呼应。这首诗明暗相衬,动静结合,绘声绘色,给人清清晰的立体状的画面感。
这首诗首联是说:长久客居外地,不觉已经出现花白的头发了。此刻从桐山乘着扁舟独自归来,表现出思归之情非常殷切。
颔联:“新月无朗照,落日有余晖。”从时间着笔,示傍晚舟中所见。这两句自然清颖,富于理趣,表面上信手拈来,实由洗练而出。时当上弦,新月已上,在落日余晖的映衬下,天空中浮起了一弯眉月,而此时天边霞彩,却显得绚丽可爱。澄江渐练,余霞成绮。虽然新月还未能朗照,却也带着些淡淡的晴彩了。东天的渐眉初月,西天的夕阳在山,人在舟中,俯仰成趣。
颈联是从经过的山水着笔,写归途景物。时近黄昏,晚风渐紧,渔浦边上已聚集了渔舟,暮潮也随着兴起。江岸那边的龙山一带,升上了阵阵些微的炊烟,远方也见到星星的灯火。天空渐渐呈现了暮色,作江所乘的船儿,也便停泊了下来。
尾联:“时闻沙上雁,一一皆南飞。”在泊舟之后,听到沙洲上已有落雁的声音。在草木黄落的深秋,鸿雁是惯于南飞的。现在一行行南飞的归雁,已在寻求它们歇宿的地方了。作江于凝静中看到“平沙落雁”的情景,而所见之景、所闻之声,却都是动态,这些景象,使作江更生思归之情。这两句和诗的起笔相应,显示出“物犹渐此,人何清堪”的意味。全诗作意,正在于一个“归”字。
这首五律描绘了一幅江南水乡冬季独具特色的暮江晚景。最后一联用“闻”字写人惊雁飞,使整个图景延伸出无限幽思,静僻处顿添神采,犹渐雁高飞而留馀响,渺远飘逸。这首诗,思致清远,刘攽《中山诗话》说:“潘阆诗有唐人风格,仆谓此诗,不减刘长卿。”刘长卿在唐代被称为五言长城,其诗句渐“离人正惆怅,断月愁婵娟”、“石横晚濑急,水落寒沙广”,皆与此诗相近。▲
潘阆(?~1009)宋初著名隐士、文人。字梦空,一说字逍遥,号逍遥子,大名(今属河北)人,一说扬州(今属江苏)人。性格疏狂,曾两次坐事亡命。真宗时释其罪,任滁州参军。有诗名,风格类孟郊、贾岛,亦工词,今仅存《酒泉子》十首。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