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5—1353)济南人,字梦臣,号华峰。博学能文,尤工篆隶。初以察举为福山县学教谕,一度摄县事,听断明允。仁宗延祐二年进士第一,除同知登州事。改集贤修撰,历国子监丞、监察御史。丞相倒刺沙诬陷御史台臣,力争于泰定帝前,事乃得释。历侍御史、燕南廉访使,搏击豪强,不少容贷。顺帝时诏修辽、金、宋三史,入翰林为承旨,充总裁官。以熟于金代掌故及宋儒道学原委,于史稿多所改正。史成致仕。有《华峰漫稿》、《华峰类稿》、《金陵集》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