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铸(1221—1285年),字成仲, 元初大臣。耶律楚材子,其母为汉人苏氏。1244年耶律楚材死后,他任中书省事,上疏历代德政合于时宜者八十一章。1258年,随蒙哥伐蜀。次年蒙哥死于军中,他护送蒙哥灵柩到和林,时遇汗位争夺战,选择站在忽必烈一边。1261年(世祖中统二年)为中书省左丞相。1264年(世祖至元元年)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后去山东任职,应诏监修国史,并多次出任中书左丞相。1283年(世祖至元二十年)因罪免职。著有《双溪醉隐集》。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