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晞颜(1132~1200年),字子渊、子囝,休宁(今属安徽)人,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曾知靖州永平县,政绩颇好,当地为他立了生祠。隆兴元年调当阳尉。历知永平、广济县,通判阆州,知兴国军、吉州,广南西路、京西路转运判官。光宗绍熙四年,除知静江府。宁宗庆元二年除太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四年,迁权工部侍郎,俄兼实录院同修撰。五年,兼知临安府。六年卒,年六十六。著作已佚,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一七存《桂巖吟藁》一卷。事见《新安文献志》卷八二宋谈钥《朱公行状》。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