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草偃茫茫,云层很低,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对猎物已经形成合围之势。手中的弓不停的发射箭矢,跨下的马奔跑如飞。猎手发出爽朗的笑声在随从的拥护下满载猎物归来。
再有本领的人不如拥有一副好的身手,人的一生要好好珍惜少年时光。不要等到年老时还在书帷下皓首穷经。
注释
①草偃(yǎn):草被风吹倒。《论语·颜渊》:“草上之风必偃。此处是指围猎。”
②雕弓:刻花纹的弓。
③从骑:骑马的随从。
④身手:本领,杜甫《哀王孙》诗:“朔方健儿好身手。”
⑤白首:谓年老。下书帷(wéi):指教书。引申指闭门苦读。《史记·儒林列传》:“董仲舒……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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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不同与王国维另一首写围猎的词《浣溪沙·六郡良家最少年》,那一首更多的是描写了豪侠的个人英姿。这一首却是由围猎活谈及个人的内心活动,更多的点出国家的危难,而自己却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上片三句,写出了一场围猎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部过程。“合围”,是这场射猎的开始。“草偃云低”本是写围场影物,放在“合围”的前边就有一种天罗地网的感觉,好像天地草木也在听从人的指挥参与对鸟兽的包围。“雕弓声急马如飞”是写豪侠少年高超的骑射本领;“笑呼从骑载禽归”是写围猎结束满载猎物而归时的得意心情。这首词中豪侠少年的形象与作者在另一首《浣溪沙》中所写的那个“闲抛金弹落飞鸢”的豪侠少年形象有一些不同。那一首中的少年形象仅仅是风流潇洒、射艺出众,而这首词中“草偃云低”的描写,使这个少年还带有一种指挥者的威严之气。史载赤璧之战前曹操致书孙权曰:“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自古以来,围场可以喻指战场,打猎可以喻指用兵。王国维把自己想像成围猎活动的主人公,在这场“战事”中大振神威,说明他内心中同样有一种对戎马生涯的渴望。
下片三句“万事不如身手好,一生须惜少年时。那能白首下书帷”的牢骚。人们常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作者认为乱世的文人,读了一辈子书,既无权势以骄人,又无缚鸡之力以自卫。古代的卫、霍的功勋自不用提,游侠的气概也也无从谈起。假如说读书是为了明理,则明理恰足以给自己带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痛苦。扬雄投阁,龚生竟夭,文人的悲剧古已有之。所以,习文不如习武,年轻人有一副好身手,纵不能替天行道,总不致像那些文人在乱世中连保全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如果结合作者的实际情况来看,则这理想近于虚幻。因为“体素羸弱”而称“万事不如身手好”,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悲哀;人近三十而言“一生须惜少年时”,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遗憾;身为文人却说“那能白首下书帷”,有一种不甘心于现状的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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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堦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堦寂寂 一作:阶寂寂)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
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人教版《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无此段文字;沪教版无此段。)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楚武王侵随,使薳章求成焉,军于瑕以待之。随人使少师董成。
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
王毁军而纳少师。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
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
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