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人掌稼存周书,荡以沟洫蓄以潴。为田一夫顾尚尔,有大于此其亡诸。
所以当时多善岁,黍稌高下无莱污。史公引漳变舄卤,郑国注洛通廞淤。
寂寞井地已不复,二子兴利犹居居。常平新书出圣考,岁积羡入为留储。
毫釐不以给公上,补助力役宽农夫。意谓舍此欲富国,不几缘木求渊鱼。
猗欤吾皇始即阼,骏惠成宪追前摹。民田利病特经意,诏俾海县交修予。
刍言舆议满青匦,论及刁马尤勤渠。一劳暂费不足惮,要使长利相乘除。
水衡衔命出护役,使节适野同伻图。劝勤警惰诏赏罚,尺一径下随都俞。
择材分干自不乏,犹如采芑从菑畬。薨薨畚插事疏凿,坎坎钲鼓催勤劬。
伍符尺籍用兵法,保受团结从州闾。施功堑中每绝蚓,得肉道上时衔乌。
河流广深事股引,清波涨绿涵灵胥。劝农使者旧京兆,眉妩曾画闺房姝。
鲁邦都尉古循吏,谋视韩许直庸奴。经营土功费心画,埤益王事成仙臞。
清明不归对花柳,独冒埃壒驰轺车。香名巍巍镂翠琰,绩用蔼蔼飞皇都。
横流不复灌旁郡,万室按堵安田庐。陪京沃壤袤千里,旱乾水溢从今无。
谁言酾渠百世利,政在起役三旬馀。荒功经始自勿亟,烦尔讫事歌骊驹。
役夫云翔指千万,北返曹濮南青徐。愿修厉禁比川泽,张官督察称衡虞。
葛胜仲 (1072~1144) 宋代词人,字鲁卿,丹阳(今属江苏)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元符三年(1100),中宏词科。累迁国子司业,官至文华阁待制。卒谥文康。宣和间曾抵制征索花鸟玩物的弊政,气节甚伟,著名于时。与叶梦得友密,词风亦相近。有《丹阳词》。
春来有色闇融融,先到诗情酒思中。柳岸霏微裛尘雨,杏园澹荡开花风。
闻君独游心郁郁,薄晚新晴骑马出。醉思诗侣有同年,春叹翰林无暇日。
云夫首倡寒玉音,蔚章继和春搜吟。此时我亦闭门坐,一日风光三处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