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贤愚类相交,人情之大率。然自古今来,几人号胶漆。
近闻屈指数,元某与白乙。旁爱及弟兄,中权避家室。
松筠与金石,未足喻坚密。在车如轮辕,在身如肘腋。
又如风云会,天使相召匹。不似势利交,有名而无实。
顷我在杭岁,值君之越日。望愁来仪迟,宴惜流景疾。
坐耀黄金带,酌酡赪玉质。酣歌口不停,狂舞衣相拂。
平生赏心事,施展十未一。会笑始哑哑,离嗟乃唧唧。
饯筵才收拾,征棹遽排比。后恨苦绵绵,前欢何卒卒。
居人色惨淡,行子心纡郁。风袂去时挥,云帆望中失。
宿酲和别思,目眩心忽忽。病魂黯然销,老泪凄其出。
别君只如昨,芳岁换六七。俱是官家身,后期难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