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颐浩(1071年—1139年4月30日),字元直,其先乐陵人,徙齐州。南宋初年名相。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著有文集十五卷,已佚,今存《忠穆集》等。吕颐浩在相位时,颛肆自用,力排李纲、李光诸人。创立月椿钱,为东南患。然宣和伐燕之役,颐浩随转运;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请议长久之策,一时称其切直。又苗傅等为逆,颐浩与张浚创议勤王,卒平内难。少长西北两边,娴於军旅;应诏上战守诸策,条画颇备。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