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延登(1175年—1233年),字子骏,号横溪翁,吉州(今山西吉县)人。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中进士。贞祐二年(1213年),担任河中府判官、兼任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兴定五年(1221年),进入国史院担任编修官,任太常博士。元光二年(1223年),管理登闻鼓院,兼任翰林修撰。在正大八年(1232年),与元议和时被监押,天兴元年(1232年)被释放,任祭酒,后又任吏、礼二部侍郎。天兴二年(1233年),汴梁被元军围困,冯延登出逃时被元军抓获,投井自杀,卒年五十八岁。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
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