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1931,字君木,浙江慈溪人。生于清穆宗同治十二年,卒于民国二十年,年五十九岁。少孤,从母俞受诗。年十五六,斐然有著作志。二十补诸生,光绪二十三年,(公元一八九七年)以拔贡试于朝,列二等。例得知县,拜自显为儒官,受丽水县学训导。寻调宣平,因病不赴。年甫三十,归,不复出,与吴昌硕、况周颐、朱孝藏、程颂万游,交尤笃。晚,以疾卒于海上旅次。开为文华实相资,诗出入杜、韩、黄、陈,兼工倚声,尝与陈境塘等结剡社。著有《回风堂文》若干卷,诗若干卷,词一卷,日记若干卷,杂著若干种,藏于家。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